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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淮南国烨新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实施阶段履约监督巡查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9-10-30 11:22作者:淮南公管局阅读:字号:【  

淮公管[2019]114

 

关于对淮南国烨新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实施阶段履约监督巡查的情况通报

 

淮南国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中协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责任的通知》(淮公管委[2017]7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淮府办[2018]57号),结合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淮南市公管局开展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南市公管局于2019年9月24日对淮南国烨新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实施阶段履约情况进行了巡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国烨新城项目位于谢李路南侧,夏郢孜路东侧,总用地面积127143.78 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计划建设户数2844户,其中1980套为安置房,864套为商品房,建设内容包括住124#住宅楼、加油站、易捷中心、派出所、幼儿园,地下室、排污渠、特色商业街、社区用房、物业用房、设备用房、变电所附属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节能、消防、人防等,计划总投资16.56亿元。采取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项目招标人是淮南国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EPC施工总承包中标单位是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107948.397万元、工期:780天,施工监理单位是北京中协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并于12月26日在市公管局进行了合同备案。

项目采取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2019年12月份施工合同已签订,设计时间较长,7月下旬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开工时间较晚,2019年9月份才领取到建筑施工许可证,目前现场正在进行116#楼基坑施工正在进行中,现场形象进度正常。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巡查人员检查时,中标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均在岗。但经现场检查发现施工方投标文件所列项目部管理人员共19人,现场到岗45人,且投标文件人员名单4人,非名单41人。

2、巡查人员检查时,监理方北京中协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在岗正常履约,但现场检查发现监理方投标文件所列项目部人员共18人,现场到岗7人,且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人,非名单6人,存在严重缺岗问题。

3、开工在前,建筑施工许可证滞后。2019年9月6日才领到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期780天。

三、检查意见与要求

1、项目招标人淮南国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严格按项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履行建设单位责任,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考核,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未按合同要求到岗履职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同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反馈;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施工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遵守合同约定,确保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按合同约定在岗履职。对非投标文件规定的人员要及时履行变更手续。要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依据,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进行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

3、监理单位要确保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按合同约定在岗履职,要确保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按合同约定在岗履职,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及监理合同规定的管理人员数量到岗履职,人员变更的要履行变更程序。对检查中发现的项目班子成员配备不齐,要立即进行整改,提出严重警告,限期于11月10日将项目班子成员配齐。并将整改结果经淮南国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后,于11月25日前报送市公管局。要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依据,结合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工程合同等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进行监督,切实履行监理责任。

以上巡查情况通报,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并进行整改。市公管局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继续对该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投标承诺及相应合同责任,对不履行投标承诺且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019年10月25日

 

 

 

 

抄送:市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