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进入“淮采商城”采购的通知
市、县(区)各财政预算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财购[2018]75号)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简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拓展“淮采商城”的服务内容,现将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进入“淮采商城”采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进入商城的服务类项目的限额标准:
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下。
二、 进入商城的服务类项目的类别:
1.物业管理服务;2.印刷服务;3.工程造价;4.审计。
三、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征集: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均可加入,进驻商城的供应商可将企业经营范围、资质资格等级、人员配备、业绩等内容发布在“淮采商城”,以便于采购人在选择时参考。
四、 项目交易规则:
采购人在“淮采商城” 自行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中明确服务需求清单(包括服务项目的概况、服务期限、人员配备要求、控制价、付款方式、验收标准等),公告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购人在发布公告时,需明确报价方式,服务类的报价式分为固定价和竞价。固定价是指供应商在公告期内只报名参与,以控制价为固定价格成交;竞价是供应商公告期内报名参与,并进行竞争性报价,报价低者成交。
采购人应在公告截止后2日内,在响应(报价)的供应商中自行确定成交人。公告截止后,若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不得确定成交人,应重新发布公告;若重新公告后,再少于三家的,可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确定成交的方式为:
1.采用固定价的,采购人可自主选择一家成交,或点击随机抽取键,随机抽取一家,成交金额即控制价;
2.采用竞价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五、 项目验收与资金结算:
采购人在“淮采商城”完成采购后,自行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组织对该服务项目的验收、资金支付等相关手续。
六、 其他事项:
“淮采商城”中的服务类项目为集中采购限额以下、目录以外的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进入“淮采商城”采购,集中采购限额以上、目录以内的服务类项目仍按原途径采购。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