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打招呼”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8 15:51作者:淮南公管局阅读:字号:【  

淮公管委20192号

 

 

 

关于印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打招呼”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现将《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打招呼”登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9月27日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打招呼”登记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违规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打招呼行为,是指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和影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开展的行为。

第三条  打招呼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以打招呼的方式,违规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政府采购方式等公共资源交易方式的确定;

(二)以打招呼的方式,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三)以打招呼的方式,强制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四)以打招呼的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五)明示或暗示非法干预招标代理行为。

(六)以打招呼的方式,非法限制投标人所属地区或者所属部门。

(七)以打招呼的方式, 非法干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选取、竞争性谈判小组等组建、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及评标评审等活动;

(八) 以打招呼的方式,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

(九)以打招呼的方式,要求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公开招标;

(十)明示或暗示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招标人以其指定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十一)以打招呼的方式, 非法干涉评标活动影响中标结果;

(十二)以打招呼的方式,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者假借保密工程、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的名义规避招标的;   

(十三)以打招呼的方式,影响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或者评标、中标结果的

(十四) 以打招呼的方式,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十五) 以打招呼的方式,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   

(十六)以打招呼的方式,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者报审标底,或者干预其确定标底。

(十七)以打招呼的方式要求有关施工企业、供应商等竞争主体出借资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八)明示或暗示施工企业、供应商等竞争主体以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方式谋取中标或私利;

(十九)明示或暗示招标人、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等为特定竞争主体“量身定制”招标方案或交易文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

(二十)以打招呼的方式违规干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等组建、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及评标评审等活动;

(二十一)以打招呼的方式违规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举报、调查、处理;

(二十二)以打招呼的方式向监管部门施加压力,干扰正常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活动;

(二十三)其他违规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为。

第四条  如有类似上述“打招呼”情况,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及交易中心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打招呼登记表》;相关单位和人员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及交易中心反映有关“打招呼”情况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及交易中心人员应当及时填写《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打招呼登记表》。

第五条  有关人员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记录“打招呼”情况,并对自己反映、记录的情况负责。

第六条  对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打招呼登记表》登记的“打招呼”事项,经研究认定属于“打招呼”情形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第七条  有关人员应当对“打招呼”事项、“打招呼人”、“被打招呼人”等信息依法保密。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打招呼”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