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的157个重要时间点

发布日期:2021-04-13 14:52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号:【  

0小时

1、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 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 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

4、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5、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

6、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

7、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

8、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9、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10、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11、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12、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