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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公管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12-14 11:42作者:淮南公管局阅读:字号:【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扫除本行业内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决策部署,针对影响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中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插手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的犯罪,既要大力协助政法部门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要有效铲除黑恶势力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强夺巧取,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逐步形成政令畅通,服务设施齐全、市场运行健康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为从事公共资源交易的干部职工提供强大的安全保障,为我市经济社会强劲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撑。

二、目标步骤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办〔20183号)、《安徽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皖办发〔20188号)和《淮南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淮办发〔201816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3年内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公共资源交易乱象得到全面整治,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要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配合公安政法部门坚决打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严厉惩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初步遏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全行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攻坚,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黑恶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打击重点

(一)投标单位之间、投标单位与招标人之间、投标单位与代理公司之间、投标单位与评标专家之间恶意串通投标;

(二)同时挂靠多家单位参与投标;

(三)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四)将所竞标项目违法分包或转包;

(五)监管部门及服务机构人员履职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六)其他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正常秩序的涉黑涉恶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各科室部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本系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各种形式强调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艰巨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完善和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秩序,提升涉黑涉恶问题处理能力。

(二)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做到齐抓共管

各科室部门要认真研究工作措施,结合平时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细致摸排,及时发现并上报涉黑涉恶线索,定期研究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科室部门要不推不靠、主动作为、密切协作、联动配合,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借助专项斗争的打击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环境。

(三)强化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落实到位

对于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消极怠工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分。严厉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