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解除投标限制
| 信件编号: | 20200313001 | 来信时间: | 2020-03-13 1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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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范**** |
| 内容: | 我公司被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于2019.09.26发文限制投标一年的处罚,但是根据《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企业记10分,予以披露六个月,请问能否申请提前解除限制投标? | ||
| 回复单位: |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0-05-21 08:1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2020年3月3日,我局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鼓励和引导被实施信用惩戒的中小企业建立自我纠错、主动整改的社会鼓励和关爱机制,制定出台《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解除被限制投标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淮公管督【2020】32号文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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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2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