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解除投标限制

信件编号: 20200313001 来信时间: 2020-03-13 16:56
信件类型: 其他 姓名: 范****
内容: 我公司被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于2019.09.26发文限制投标一年的处罚,但是根据《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企业记10分,予以披露六个月,请问能否申请提前解除限制投标?
回复单位: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0-05-21 08:1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2020年3月3日,我局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鼓励和引导被实施信用惩戒的中小企业建立自我纠错、主动整改的社会鼓励和关爱机制,制定出台《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解除被限制投标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淮公管督【2020】32号文件,
对在2020年2月29日前被我局记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间已届满三个月的中小企业,在披露期内已对失信违法行为主动整改,并自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至提请解除限制投标内未再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可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提出解除限制投标的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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