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争性磋商

信件编号: 20230526001 来信时间: 2023-05-26 09:47
信件类型: 咨询求助 姓名: 凤****
内容: 我单位有一工程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用方式,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请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重)是否可以从30%至60%中自主选定?谢谢。
回复单位: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3-05-31 16:1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中规定,价格分值设定可以从30%-60%中自主选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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