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专家交通费适当提升建议

信件编号: 20240712001 来信时间: 2024-07-12 17:35
信件类型: 建言献策 姓名: 臧****
内容: 你中心2018年相关文件规定,外地专家至淮南评标评审交通费(含在途补助)300元,不能满足实际的成本开支。滁州至淮南交通方式多为三种方式:1、自驾;距离约160公里,高速公路费用约170元(往返),交通费用(油费+过路费)通常在400-480元之间;2、高铁;高铁票约180元,区间出租车费用约100-120元,公共交通耗时较长,一般很难按时到达集合地点,一晚住宿费用约150-240元,合计约430-540元。3、长途公共汽车。因为班次少,时间上往往不允许,通常不考虑该交通方式参加评审活动。 与你毗邻的蚌埠市现已将外地专家交通费由原来的300元调整至550元,像六安执行的省发改委的费用标准,合肥是采用交通费实报+在途补助方式,黄山是单程每公里1元(往返就是2元)补助标准+住宿发票300-350以内实报实销..... 外地专家评审你市项目,如果在三小时内结束,而距离又相对较远的情况,可能经济上都要贴钱。综上所述,请贵中心考虑一下适当提升一下交通费。
回复单位: 淮南市公管局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淮南市公管局 答复时间:2024-08-14 16:5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第一时间反馈至寿县公管局,要求进一步核实专家反映项目专家劳务费支付情况,同时明确在专家评标评审费用支付标准方面严格按照《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皖发改公管规【2017】7号)文件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支付或少支付专家评标评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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