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表彰705名省劳模和先进工作者(附全名单)
劳动模范是一个闪光的群体。
评选和表彰劳动模范,
是鼓励先进、激励创新,
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
工匠精神的重要举措。
5年来,
全省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
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
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
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
他们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优秀代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大力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
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
进一步激励全省人民
积极投身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
省委、省政府决定,
授予王业姐等490人
“安徽省劳动模范”称号,
授予王小群等215人
“安徽省先进工作者”称号,
授予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98个集体
“安徽省先进集体”称号。
结构比例
今年是五年一次的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年,经基层推荐、集中审核、征求意见、省级公示等程序后,我省表彰705名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490名省劳动模范、215名省先进工作者),98个省先进集体。
705名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人选346名,占总数的49.1%。其中,非公企业人员188名,占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人选的54.3%;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235名,占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人选的67.9%;企业负责人62名,占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人选的17.9%。
农民人选144名,占总数的20.4%。其中,村“两委”班子成员20名,占农民人选的13.9%;规模以上农村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18名,占农民人选的12.5%;农民工58名,占农民人选的40.3%。
机关事业单位人选215名,占总数的30.5%。其中,县处级干部25名,占机关事业单位人选的11.6%。
98个省先进集体中,农村方面27个,占总数的27.6%;县处级单位9个,占总数的9.2%。
受表彰的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结构比例,充分体现了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的原则。
主要特点
突出先进性。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着力把真正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人选中,中共党员543人,占7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573人,占81.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324人,占46%;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68人,占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人选的19.7%。
体现广泛性。准确把握评选工作要求,着力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条战线、各个方面、各个阶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表彰对象覆盖了我省第一、二、三产业和国民经济19个行业门类;同时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都占有一定比例,妇女占比20%,回族、满族、土家族、彝族等少数民族占1.6%。
彰显时代性。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把在加快打造“三地一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在创新安徽建设方面,有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全超导托卡马克大科学装置团队、科大国盾等;在制造强省建设方面,既有芯片制造领域的晶合集成,又有传统产业的海螺集团、铜陵有色等;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非公企业劳模人选有188人,占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人选的54.3%,其中不乏美的厨卫、惠科光电、佳力奇等优秀民营企业代表。
此外,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抗击新冠疫情,决战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也都有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