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四办”措施,提升政府采购进场登记效率

发布日期:2024-11-04 15:02作者:洪春龙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号:【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立足为进场交易项目提供综合服务职责,重点推行“四办”措施,提升政府采购项目进场登记效率,助力服务效能、相关主体满意度提升。

一、符合条件,“立刻办”。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依据监管部门制定的进场登记所需材料在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并提交;见证服务人员对提交的采购任务书、登记表、采购需求、代理协议及资格等资料进行查看和核对,符合材料要求的项目,立刻予以一次性见证通过;根据平台《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专栏》统计,2024年1至9月份,淮南市公共资源中心共完成政府采购类项目进场登记356项,一次见证通过347项。一次见证通过率约为97.5%。

二、主动服务,“跟踪办”。政府采购活动存在法律法规多、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多样、采购标的复杂等特点,这些会给采购人带来很多困惑;同时不断有新的机构和从业人员进入代理业务,由于政府采购活动是优化营商环境因素之一,促使政府采购工作要完善项目、政策、平台等咨询服务;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根据咨询情况详细解释相关进场登记材料要求,并建议留下联系方式及预计的进场登记时间,对咨询的项目、相关重点项目予以特别关注,与项目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跟踪、主动服务,直至进场登记成功。截止当前,共跟踪办理10 余项政府采购项目进场登记,一次性见证通过。

三、首次退回,“指导办”。对首次提交进场登记材料进行查看和核对时,发现不符合见证条件的,及时予以退回,并在办理流程中一次性告知原因,用于指导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再次提交,让数据多跑腿,提升效率;截止当前,首次退回8项,退回率约为2.2%。

四、再次退回,“宣教办”。对再次提交进场登记材料进行查看和核对时,发现仍不符合见证条件的,除了在办理流程中再次提示、告知问题所在,重点是通过留下联系方式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进行电话或当面沟通,向其详细解释问题所在,重点宣传进场登记材料的注意事项、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具体采购方式适用条件、采购公告及文件编制注意细节等,以及多次退回的不良影响等,指导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重新组织材料重新进场登记。截止当前,发生再次或多次退回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