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讯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10-29 17:48作者:高琴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寿公管罚决〔2025〕12

项目名称

 

寿春镇花园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虚假应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讯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40203MA2XHTENXP

法定代表人姓名

朱立平

处罚结果

1.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万伍仟零肆拾壹圆陆角(15041.6元);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8个月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16

处罚机关

寿县公管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40422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5-10-29

   

寿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