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泰辰安全设备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09-26 11:21作者:高琴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凤公管罚字〔2025〕1号

项目名称

凤台县应对洪涝灾害抢险救援设备采购项目

处罚类别

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事由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泰辰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40104MA8PQN9M6B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陆军

处罚结果

罚款2499.0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决定日期

2025-9-26

处罚机关

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40421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5-9-26

   

凤台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