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丰县三立志建材厂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09-29 11:28作者:高琴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凤公管罚字〔2025〕3号

项目名称

凤台经济开发区凤凰湖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处罚类别

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事由

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长丰县三立志建材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401216758596148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云平

处罚结果

罚款4320.0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决定日期

2025-9-29

处罚机关

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40421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5-9-29

   

凤台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