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硕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6-10 10:03作者:高琴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寿公管罚决〔20267

项目名称

 

正峡段工程1号排泥场临时用地复垦项目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无故弃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硕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40400MA2T6RF17E

法定代表人姓名

肖业静

处罚结果

1.处以采购金额(¥3900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整(¥19500元)的行政处罚;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自2026年6月9日起至2027年6月8日止。

处罚决定日期

2026-6-9

处罚机关

寿县公管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40422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6-6-10

   

寿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