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寿县安丰塘镇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7-03 16:28作者:高琴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寿公管罚决〔202610

项目名称

资金批复为(寿农组〔2023〕9号)的寿县安丰塘镇大树河坝中心村次道路及明水渠项目等6个项目、资金批复为(寿美办〔2022〕10号)的寿县安丰塘镇大树河坝中心村微景观等9个项目、资金批复为(寿美办〔2023〕11号)的河坝中心村入口标识项目、资金批复为(寿美办〔2023〕12号)的寿县安丰塘镇安丰村井沿中心村污水管网建设及附属工程等10个项目、资金批复为《关于拨付2023年省财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的安丰党群服务中心路灯改造亮化升级等4个项目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

应进场未进场交易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行政相对人名称

寿县安丰塘镇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代码

11340422003234523L

法定代表人姓名

魏甜

处罚结果

警告处理并处罚款肆万元整(¥4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6-25

处罚机关

寿县公管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40422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6-7-3

   

寿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