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寿县隐贤镇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7-03 17:01作者:高琴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寿公管罚决〔202622

项目名称

隐贤镇太平村后套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太平村后套中心村河沟渠塘清淤刷坡工程建设项目等8个工程项目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

应进场未进场交易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行政相对人名称

寿县隐贤镇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代码

1134042200323454X7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国幸

处罚结果

警告处理并处罚款贰万元整(¥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6-25

处罚机关

寿县公管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40422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6-7-3

   

寿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