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寿县展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7-10 10:37作者:高琴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号:【大 中 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寿公管罚决〔2026〕25号

项目名称

 

古城支渠排涝治理一期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无故弃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行政相对人名称

寿县展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40422MA2UFF043U

法定代表人姓名

黄萌

处罚结果

1.处以采购金额(¥1290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共计人民币陆仟肆佰伍拾元整(¥6450元)的行政处罚;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自2026年7月9日起至2027年7月8日止。

处罚决定日期

2026-7-9

处罚机关

寿县公管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40422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6-7-10

地    址

寿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