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友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4-06-12 18:45作者:黄玉嵘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淮公管处罚〔2024〕9     

项目名称

淮南四中报告厅LED大屏项目

处罚类别

罚款;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事由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友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40100590195839H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陆春媚

处罚结果

按项目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对你单位罚款人民币161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6-05

处罚机关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404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4-06-12

   

安徽省淮南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