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4-10-24 11:04作者:黄玉嵘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淮公管处罚〔202420号     

项目名称

2022年田家庵区曹庵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禁止一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处罚事由

串通投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401007373452142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克

处罚结果

1.对你单位罚款人民币5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招标代理费人民币119800元;3.禁止一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0-24

处罚机关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404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4-10-24

地    址

安徽省淮南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