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领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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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淮公管处罚〔2026〕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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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淮南市谢家集区唐山镇乳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 实施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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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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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串通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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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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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徽领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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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340400343835245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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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杨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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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1.按中标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对单位罚款人民币捌万壹仟叁佰玖拾伍元贰角壹分(81395.21元); 2.按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五计算,对单位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某某罚款人民币肆仟零陆拾玖元柒角陆分(4069.76元); 3.按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五计算,对单位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黄某某罚款人民币肆仟零陆拾玖元柒角陆分(4069.7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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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6-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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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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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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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
34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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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6-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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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淮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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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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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2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