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季度寿县国有资金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通报

发布日期:2024-12-31 15:48作者:朱昊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号:【  

为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及标后监管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23]12号)文件要求,2024年四季度,寿县公管局对在建项目进行了标后履约检查,发现其中4个项目存在履约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寿县报恩寺街区《遇见春申君》演艺EPC+O项目

建设单位:寿县寿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瑞林光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浙江妙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体

检查情况:1、项目管理团队不能按照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驻场履约;2、项目进度滞后等。

整改情况:已联合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了问题约谈,并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二、锦绣观棠小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安徽新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凤台县中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1、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的项目班子成员不能全部到岗到位;2、考勤制度不规范,未落实电子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等。

整改情况:已联合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了问题约谈,并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双庙集镇新河泵站项目

建设单位:寿县双庙集镇人民政府

监理单位:滁州市辉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1、项目工期严重滞后;2、项目管理人员长期缺岗,项目现场停滞等。

整改情况:已联合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了问题约谈,并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四、板桥镇毕墙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寿县盛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项目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已联合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了问题约谈,并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倒排工期计划,增加人员器械,限期整改到位。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