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淮南舜耕华府一期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履约监督巡查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9-08-08 15:19作者:淮南公管局阅读:字号:【  

淮公管201980号

 

关于对淮南舜耕华府一期项目

工程实施阶段履约监督巡查的情况通报

 

淮矿地产淮南东方蓝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群众举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淮南市公管局《关于印发〈2019年淮南市公管局开展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淮府办[2018]57号)精神,淮南市公管局联合市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7月11日对淮南淮南舜耕华府一期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履约情况进行了巡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淮南舜耕华府一期项目(2#、3#、4#、11#、12#、13#、18#、19#、20#、21#、26#、27#、幼儿园、配套商业1#、配电机房5#、东区地下室、东西区室外配套)工程,建筑面积87000平方米,招标人是淮矿地产淮南东方蓝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承包中标单位是上海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13354.247万元,工期:360天;施工监理单位是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并于11月27日在市公管局进行了合同备案。

项目开工较迟,2018年2月份领取到建筑施工许可证,目前施工正常,由于材料价格上涨和资金到位情况等因素,造成工期滞后,预计年底完工。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巡查组到工地巡查时,项目经理及投标留档的所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已变更,在岗情况正常。招标单位(业主)多次因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在岗按合同进行相关处罚。

2、项目施工方管理机构组成主要管理人员去年就已到岗,施工方上海亚泰建设集团今年6月才下发人事任命书。施工方项目经理信息变更滞后,施工许可证上的项目负责人信息仍然未变更;建筑施工许可证于2018年2月领取,建设工期为391天,已逾期。

3、项目施工方未按合同约定,于2018年5月与淮南市鹏源建筑劳务公司签订了除钢材、混凝土外所有工程的劳务大包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合同,未见劳务分包经招标人同意的相关材料,涉嫌违法分包。市城乡建设局就涉嫌违法分包已立案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一步查处。

4、项目监理在岗,有相关监理整改资料和监理例会材料,但不够规范。

三、检查意见与要求

1、项目招标人淮矿地产淮南东方蓝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应严格按项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履行建设单位责任,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考核,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未按合同要求到岗履职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同时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反馈;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施工单位要遵守合同约定,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确保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按合同约定在岗履职。对检查中发现的人员不在岗履职和分包等问题,给予通报批评。上海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立即进行整改,整改结果经淮南市淮矿地产淮南东方蓝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后,于8月25日前报送市公管局。

3、监理单位要确保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按合同约定在岗履职,要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依据,结合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工程合同等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进行监督,切实履行监理责任。

以上巡查情况通报,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并进行整改。市公管局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继续对该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投标承诺及相应合同责任,对不履行投标承诺且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