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公管 [2019]143号
关于对淮南舜耕樾府项目一标段
工程实施阶段履约监督巡查的情况通报
淮矿地产淮南东方蓝海置业有限公司、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责任的通知》(淮公管委[2017]7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淮府办[2018]57号),结合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打击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19]64号)和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淮南市公管局开展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南市公管局会同市城建局、市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10月24日对淮南舜耕樾府项目一标段工程实施阶段履约情况进行了巡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淮南舜耕樾府项目一标段包括:舜耕樾府项目(2#、3#、5#、7#、9#、12#住宅楼、1#大门、1#地下车库)工程建筑、装饰、结构、强电、弱电(管道预埋)、暖通、消防及给排水等,以及桩基、基坑支护、室外土方、道路、排水(雨污水)、消防通风系统等配套工程施工。招标人是淮矿地产淮南东方蓝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承包中标单位是江西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10196.1617万元,工期:480天;施工监理单位是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8年5月2日,并于2018年9月3日在市公管局进行了合同备案。
项目开工在前,2018年7月底领取到建筑施工许可证,目前施工正常,工程形象进度完成70%以上,资金到位情况正常。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巡查组到工地巡查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不在岗,投标留档的部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已变更,没有按照投标文件约定的人员到岗履职。
2、巡查组现场检查发现,现场管理人员社保资料不全,例会材料中管理人员身份较乱,非施工单位人员代表施工单位参与工程、劳务分包的合同签订,并决定工程材料的采购、结算等,涉嫌个人挂靠施工,施工单位涉嫌违法分包。
3、巡查人员检查时,总监、监理工程师在岗,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有整改通知书,但监理例会资料等相关资料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检查意见与要求
1、项目招标人淮矿地产淮南东方蓝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应严格按项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履行建设单位责任,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考核,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未按合同要求到岗履职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同时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反馈;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施工单位要遵守合同约定,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确保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按合同约定在岗履职。对检查中发现的人员不在岗履职问题,现场管理人员社保资料不全,例会材料中管理人员较乱,非施工单位人员代表施工单位参与工程、劳务分包的合同签订,并决定工程材料的采购、结算等涉嫌个人挂靠施工问题,给予通报批评。江西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要立即进行整改,整改结果经淮南市淮矿地产淮南东方蓝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后,于2020年2月5日前报送市公管局。对江西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分包问题我局将视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移交。
3、监理单位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要确保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按合同约定在岗履职,要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依据,结合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工程合同等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进行监督,切实履行监理责任。
以上巡查情况通报,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并进行整改。市公管局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继续对该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投标承诺及相应合同责任,对不履行投标承诺且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019年12月30日
抄送:淮南市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