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招标采购人、投标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评标专家: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的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16日
各招标采购人、投标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评标专家: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的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