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丹阳市宇佳交通设施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02-06 14:51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淮公管处罚〔20241号     

项目名称

淮南市道路护栏采购项目

处罚类别

罚款;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事由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丹阳市宇佳交通设施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1181MA1XNMD66L

法定代表人姓名

冯海潮

处罚结果

按中标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对单位罚款人民币4925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2-04

处罚机关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404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4-02-06

地    址

安徽省淮南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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