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8-02-09 17:18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2018年2月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二)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

 三、名词解释




      根据《淮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淮财预[2018]122号)要求公告2018年度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及相关信息。

       一、部门主要职能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组织制定有关交易规则,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统一管理,监督交易行为,受理交易投诉,对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县招投标机构业务。履行全市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公共资源活动的综合管理、监督执法。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承办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事务性工作,办理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的具体业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与上年预算比较无增减。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业务科、督查科、法规科4个正科级机构和监管办1个副科级机构,核定编制数17名,现实有人员14名,非在编控制数2名,现实有人员2名,公务车辆2台(尚未进行公车改革)。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为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公管局管理。内设建设工程部、政府采购部、产权交易部、土地交易部4个机构,核定编制数18名,现实有人员15名,非在编控制数20名,现实有人员5名,公务车辆2台(尚未进行公车改革)。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机制体制改革,实现监管与服务相分离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承担行政职能,但是属于事业单位,积极向市政府申请利用国家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的契机,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转变为行政单位,实现监管与服务相分离。

(二)严格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规范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二是开展打击围标串标专项行动,积极借鉴其他地市开展这些工作的成果,积极配合公安、纪检等机关打击围标串标行为,精准打击,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三是制定评标区监管办法,避免“灯下黑”,严格评标纪律,严管代理在评标的行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一查到底。

四是强化标后监管力度,加强充实监管办力量,加大履约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实现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由标前、标中逐步向标后延伸。

(三)激活主体活力,优化交易程序流程

明确投诉受理要件与处理程序,简化招标文件、合同备案流程,优化评标专家抽取的业务流程,完善电子交易程序,优化交易流程,激活主体活力。

(四)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

一是广泛扩展“淮采商城”服务范围,征集扩容供应商及电商队伍,与县区平台链接,实现资源共享。

二是全面实现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推进EPC招标和远程评标工作。

三是继续提升软硬件设备功能,实现数据异地存储,推进CA互认技术,在评标环节增设预中标单位信息查询系统。

(五)创先争优,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全面学合肥、对标提效能”活动,开展“扎实工作、履职尽责”主题年活动。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与合肥等兄弟城市加强业务联系,积极邀请省市相关领域专家来我局开展业务讲座,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廉政建设,落实风险防控各项制度,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打造一支业务好、作风硬、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队伍。

(六)探索解决投诉、流标、规避招标和标后监管的有效途径

一是建立重大特殊项目专家建言献策方式。选择经验丰富、专业性强的专家组建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重大特殊项目团队,提供科学有效的建议,为重大决策提供服务。

二是建立投诉、流标项目三阶段复查制度,坚持“一标一析”制度。对流标、投诉项目通过复查录像等资料,还原事件全过程,找出问题,研究分析,提出对策,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三是广泛宣传,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在门户网站开设“我要投诉”专栏,用于反映规避招标、虚假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并加大督查处罚力度。

四是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各项建设工程交易项目的标后检查工作,对挂靠投标、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项目班子不到位、不履行职责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切实形成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部门联动”和交易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

四、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54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1.09万元,罚没收入安排15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54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09万元,项目支出227万元。基本支出中在职人员支出28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2万元,离退休人员支出0.17万元,定额公用支出37.0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法律顾问、执法、案件、宣传费用,监督管理事务运行经费,网络运行维护费用,代理机构培训费档案保管费用,律师咨询费用,专家评审费重大项目论证复审公告公证、评标专家库建设及培训等项目。

(二)数据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546.09万元,较上年减少了7.45万元,下降1.3%,预算总支出546.09万元,较上年减少了7.45万元,下降1.3%。其中基本支出319.09万元,较上年增加20.3%,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27万元较上年减少21.2%,主要是因为阶段性工作完成,减少罚没收入列支。

市公管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0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市交易中心日常公用支出。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电子化评标设备购置。

(三)部门项目支出及绩效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部门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8年共安排项目及绩效支出16项,资金总额227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市公管局本级项目安排如下:

(1)法律顾问、执法、案件、宣传及监督经费30万元。

用于受理投诉案件的资料费、异地调查取证差旅费,用于聘请法律顾问、咨询行政复议,专项检查、法规政策宣传、会务费等。

(2)监督管理事务运行经费5万元。用于全市涉及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代理机构和社会监督员专业知识培训、座谈和投标开放日宣传等,参加省主管部门会议学习、外出考察培训、差旅费、会议费、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办公耗材等费用。

(3)行政网络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网络光纤租用费每年需11万元,根据国发办【2015】63号,皖办发【2015】64号,淮府办【2015】3号文,用于构建市县一体化平台建设、设备购置与系统升级维护等费用需9万元。共计20万元。

(4)专家库建设及培训经费8万元。用于支付评审专家库、代理机构库软硬件建设,日常考核培训、法规宣传等支出。

(5)监督管理费用10万元。此项目将由2018年罚没收入返还安排。用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事务运行。

(6)“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5万元。将从2018年罚没收入返还安排5万元,用于购置复印扫等设备。

2、市交易中心项目及绩效支出安排如下:

(7)招标公告、公证费1万元。用于发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招标信息公告费、产权交易现场公证费及16地市联网框架协议宣传费。《招投标法》及《招标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公告应在国务院发改委指定媒介上发布,另外财政部规定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发布媒介是《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政府采购网》。

(8)招投标事务运行费20万元。用于公用经费预算不足补助。根据国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规定,采购中心可按中标金额的规定比率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但是,从2009年开始,按照市里及财政局意见,中心不再收取该项收费,所需开标、评标事务性日常经费由市财政预算安排。因此,自2009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70万元,用于开标、评标中日常开支消耗。如二个开标大厅、八个评标室茶、水、纸张、纸杯及桌椅毁坏修换等其他经常性消耗。我单位给各招标单位、投标单位、代理机构等提供免费打印、复印,由于业务量大,复印纸及复印、打印机耗材耗费很大。

(9)网络监管维护及耗材、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耗材20万元。用于网络运行及维护耗材支出,网络安全测试、监控系统维护、弱电系统维护及复印机、打印机耗材等支出。

(10)重大项目开标、评标论证、复审费、监督员劳务费30万元。用于重点项目论证、复审会议费。根据淮府秘【2013】7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第一大条第3小条规定重点项目实行会审制,由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专家进行联合会审、复审、论证。监督员劳务费。

(11)业务培训费1万元。用于代理机构、建设企业、供应商及招标中心业务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业务学习、培训费。

(12)律师咨询费1万元。用于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质疑的答复及处理(含招标公示期内质疑的答复处理)。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条关于投诉与处理的规定,针对相关质疑需咨询法律专家。

(13)投标人及评标专家短信通知信息费1万元。投标人及评标专家、招标人等短信通知信息费,因业务工作需要,需给广大的投标人及评传专家、招标人发送信息通知。

(14)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10万元。一楼大厅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下办公家具、电脑等。

(15)档案保管费5万元。资料档案保管费用于支付城建档案馆档案保管费,目前我中心由于资金问题尚未建成足够的档案室,大量的档案资料需保管,2015年中心开始自行建立档案室,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预计2018年单位档案室需经费5万元。

(16)招投标网上市县一体化平台建设运行维护费60万元。用于招投标网市县一体化平台软硬件开发、升级及运行维护,网上商城运行维护,建设工程、供应商、代理机构会员库管理等。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有车辆4台,其中局本级2辆,市交易中心2辆。

(五)绩效目标情况。

1、总体目标

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管理智能化,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2、年度目标

争取在2018年初步实现所有项目全程电子化招投标。

3、、项目实施进度

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初步建立完成,进一步根据规定开发完善升级交易系统。

4、项目完成质量

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管理智能化。

5、项目金额测算

每年软件开发费、系统维护费总计60万元。

6、项目预计效益

提供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做到权力运行风险可控。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七)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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