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招标采购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10 11:28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规范招标采购市场秩序,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体系,建立公平公正竞争市场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落实招标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采购行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办法由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形成初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形成本办法。

四、工作目标

起草本办法的目标,是为了完善招标采购诚信管理制度,扩大招标采购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范围,建立涵盖招标采购情况的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推动招标采购信用信息应用。

五、主要任务

本办法共17条,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失信行为种类、认定主体、具体应用、修复流程等,对落实我市招标采购人购人主体责任,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有力保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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