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19 15:40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办法》,已经与淮南市财政局会商,市公管局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意,于2022年5月18日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通过予以执行。现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办法》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

(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3号)、市公管委《关于落实创优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2)版有关政策的通知》(淮公管委〔2022〕1号)文件要求,对淮南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做出具体规定。

(二)文件起草过程。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让市场主体在交易中有章可循,市公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照省内其他地市做法,起草了《办法》,规范细化交易程序,指导交易主体具体操作。《办法》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1个部门单位的意见,于2022年5月18日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通过予以执行。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办法》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要求

招标计划发布的适用范围

1.招标计划发布的适用范围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因招标人不可预见等原因急需开展的招标项目,经本级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不发布招标计划,或压缩招标计划发布时间。

2.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适用范围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版)>的通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使用上级部门财政预算资金拨款、政府贷款融资的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

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办法》的内容

招标计划发布的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估算投资、预计招标时间等内容。工程建设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招标项目实际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为准。

四、招标计划发布的流程

工程建设招标计划应于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至少30日公布,可按照项目投资规划期、项目立项内容编制。发招标计划时,招标人登陆"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招标计划信息填报,并提交至"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计划信息栏发布。采购意向公开方式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0〕458号)执行。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提前发布招标计划和政府采购意向是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改革举措,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透明度,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按要求落实到位。

2.压实责任。招标人、采购人要强化招标和采购项目的主体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编制并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招标计划和采购意向,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避免该环节影响招标采购整体进度。

3.加强监督。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和财政监督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本领域监督项目严格执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进一步拓展平台功能,为招标人在线发布招标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六、解读机关: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科

解读人:潘葆源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4-6818185

电子邮箱:2809877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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