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省淮南卫生学校山南新校区学生宿舍家具、教师及行政办公家具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2-11-03 15:08作者:赵玉洪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号:【  

关于对安徽省淮南卫生学校山南新校区学生宿舍家具、教师及行政办公家具项目

投诉处理决定

 

 

投诉人:安徽龙之杰家俱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磨店工业集聚区

被投诉人1:安徽省淮南卫生学校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东路1号

被投诉人2:评标委员会

地址:无

投诉人不服安徽省淮南卫生学校作出的关于对安徽省淮南卫生学校山南新校区学生宿舍家具、教师及行政办公家具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我局提交投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我局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提供的学生公寓多功能家具样品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对评标结果存疑,请求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延续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或重新评审,若重新评审要求本地评标专家回避。

经查,1.该项目采购人安徽省淮南卫生学校已于2022年9月16日与中标单位佛山市雄创家具有限公司签订合同.2.第五章合同部分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5.1约定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已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3.采购人已于2022年10月17日邀请专家对学生公寓多功能家具(含床、桌、柜、椅凳)进行了核验,认定中标公司提供的家具满足采购文件需求。

综上,依据财政部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淮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