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公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2023 年以来,市公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 两 个维护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
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宣传研究阐释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宣讲活动,确保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淮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实施意见》《淮南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着力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坚持用法治护航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质量发展
紧盯“一体化”,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更深化。拓宽市场化配置范围,积极探索自然资源、国有资产股权、环境权,以及特许经营权纳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在全市推进“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工作,逐项梳理目录内工程类、政府采购类、国有资产类、资源类等交易项目进场情况,开通目录外交易栏目和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栏目,做到“应进必进、能进必进”,2023年共有139个其它交易类项目进入平台进行交易。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保障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等方面依法享有的自主权,明确项目建设单位不得通过或提请上级部门以集体决策、会议纪要、备忘录、函复意见等方式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转为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或者直接采购等非招标方式。统一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示范文本、交易规则。紧盯“一张网”,推动平台系统数字化再转型。推进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推进监管平台主体信息库与市场监管、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主体信息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目前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已与市场监管、住房建设等部门完成对接,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以在线调用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在投标文件制作中取消营业执照、建设工程相关证书等电子证照的上传功能,一律改为在线调用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完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功能,持续优化场所、交易信息、档案管理、专家抽取等服务,规范“一网三平台”管理模式,提升交易电子化、服务标准化水平,多方式促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供集政策发布、信息公开于一体的“一站式”“一单制”招投标综合咨询服务,健全信用承诺+容缺受理机制;进场项目全面使用“网上办+不见面+远程异地”开评标模式;在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实现“不见面”的基础上上线产权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系统的运行,突破了传统线下竞价方式的限制,实现标的物最大限度的增值,促进资产处置的效率和效益,2023年共完成产权交易项目238件,交易金额2.86亿元,溢价3363.16万元,平均溢价率13.3%。稳步推进电子暗标评审工作,制定《推行电子“暗标”评审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淮公管〔2023〕9号),明确适用范围、具体做法、实施步骤等内容;完成电子“暗标”横向评审模式的招标文件范本,出台招标文件编制导则和编制指导意见。全面完成系统功能开发提升改造,开展暗标评审业务培训工作,选择适宜项目试行暗标评审,推动解决评审过程中“意向打分”等问题,目前淮南市已有26个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了“暗标评审”。紧盯“优环境”,激发交易市场主体增活力。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开展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对标全国、全省一流,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数据准确性、交易覆盖面)、全流程电子化率、信用管理、畅通异议投诉渠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合同公开率等13个指标达到全省最优水平,同时完善《淮南市工程建设项目负面清单》,取消招标采购项目企业性质、营业收入、经营规模等限制性、歧视性规定,在投标人资格、评审办法等列出禁止性条款190项,全面清理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抽查招标文件501份,发现问题83个,均完成整改,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公平竞争。严格规范交易担保行为,规范保证金收取类型,除保留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严禁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或其他费用,全面推行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支持建筑业企业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招标文件均已做到100%支持“电子化担保函”。紧盯“高质量”,推进交易市场一体化建设,积极融入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强化地市区域间平台互联互通,适时向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服务平台推送信息,与无锡、南通等31个地市实现交易信息“一网尽览”;实现CA数字证书长三角区域内联盟成员的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实现投标企业一把CA锁即可在联盟内各地市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加强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加快转变职能 ,持续提升“ 皖事通 ”服务能力。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后评估、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决策制度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以及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新修订《市公管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市公管局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并予以公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2023年7月1日前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公布废止和失效文件48件,目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8件,按照要求形成了现行有效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目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 度,贯彻落实基准裁量典型案例对照指导制度。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发生被投诉举报事件。扎实高效推进投诉举报工作,畅通了异议投诉渠道,推广运用电子化投诉渠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办事大厅醒目位置设置提醒事项,实现在线受理投诉和办理,建立投诉办理台账,2023年以来,办理各类信访举报投诉等49起,按时办结率达100%。优化评审专家管理,完善“一标一评一记录”制度,依法严肃查处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招标人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22名专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从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机制,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建立代理机构信用库,按照《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标准(暂行)》汇总信用评价信息并向社会公开,依法处置处理代理机构31家。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第三方服务机构涉及投诉处理、抽查检查、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应用,根据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等相关情况,指导企业通过“信用中国”进行网上信用修复申请,2023年以来为39家被处罚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帮助企业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保障市场活力。完善交易制度规则,落实“目录管理、定期清理、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立、改、废、释、并工作,制定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并征求省、市有关部门意见,同时对2023年7月1日前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公布废止和失效文件48件,目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8件。开展历史沉淀保证金清退,2023年全市共清退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历史沉淀保证金10905.95万元,总体清退比例100%。紧盯“法治化”,推动交易活动更规范。常态化开展标后履约检查,组建标后检查工作专班,采取日常监管、综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标后履约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涉及违反合同事项由建设单位按照约定收取违约金,违法违规问题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压实建设单位责任,依托现有交易系统新开发履约信息报送模块,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施工发包承包管理和工程标后管理的首要责任,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特别是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在岗履职情况的管理,每月报送履约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其违约行为,从履约环节反向遏制借用资质投标等乱象。
(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深入实施“八五 ”普法规划、强化“ 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突出问题整治,制定《淮南市公管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和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强化部门联动,组织住建、交通、水利、审计、公安、巡察等部门参加的专项治理推进会,建立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线索移送等部门联合执法协作配合机制,行政监管部门向公安部门移交串通投标问题线索6条,配合公安部门对13个项目调查,其中公安立案6起,形成监督合力,同时运用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手段,实时采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相关数据,精准打击串通投标行为,查处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反招标文件约定等违规行为企业123家(次)。
二、存在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规范性文件清理不够、合法性审查力度不够、行政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等薄弱环节。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并”。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开展深入清理,适时开展制定、废止、修改、合并,严格规范程序确保清理到位。
(二)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三)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多种方式不同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把宣传工作贯穿业务、执法、服务、监管全过程。
(四)依法规范严格行政执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研究决定等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