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登记信息的告知函
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监管,规范招标采购代理行为,不断提高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按照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要求,现就完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登记信息告知如下:
一、及时补充完善登记信息。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皖建招协〔2024〕5号)《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淮公管联〔2024〕32号)有关要求,请各代理机构(2025年新办理登记信息的代理机构除外)于2025年2月底前补充提交登记材料至市公管局307办公室,完善专职从业人员、自有场所设施情况等登记信息。
二、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功能。交易服务和监管部门将以短信、系统提示等方式加强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请各招标采购代理明确一名联络员和联系方式,便于及时接收有关代理工作信息。
三、2025年3月1日起,对登记信息不符合要求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暂停其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操作权限,待登记信息符合要求后予以恢复。
联系人:范瑞君 联系电话:0554-6818665。
附件:关于印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公管〔2024〕32号)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科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