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的157个重要时间点
0小时
1、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 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 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
4、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5、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
6、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
7、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
8、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9、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10、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11、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12、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