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聚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3-03-01 12:02作者:黄玉嵘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淮公管处罚〔2023〕8

项目名称

淮南市(山南新区)祥街、民裕大街与润水路、淮河大道等六个交口改造工程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串通投标

处罚依据

《招标投标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聚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40400336848865T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国才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19962.94元,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1197.78元,共计罚款人民币22358.5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3-2-20

处罚机关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404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3-03-01

地    址

安徽省淮南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