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迎润建筑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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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淮公管处罚〔2024〕7号 |
项目名称 |
淮南市山南十一中二期项目施工项目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弄虚作假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徽迎润建筑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340422MA2UWG5M85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保顶 |
处罚结果 |
1.按所涉中标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对单位罚款人民币137071.51元;2.按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五计算,对单位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某某罚款6853.58元;3.按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五计算,对单位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直接责任人陈某某罚款6853.58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5-29 |
处罚机关 |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3404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4-05-30 |
地 址 |
安徽省淮南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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