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淮南北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05-13 11:32作者:黄玉嵘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淮公管处罚〔202511号     

项目名称

毛集实验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EPC项目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淮南北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40406MA2UJX6E4J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亚辉

处罚结果

1.按所涉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计算,对淮南北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79382.33元;

2.按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五,对淮南北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8969.12元;

3.按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五,对淮南北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程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8969.12元。

0处罚决定日期

2025-5-7

处罚机关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404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5-5-13

地    址

安徽省淮南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