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合肥屏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3-19 17:54作者:高琴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淮公管处罚〔20263     

项目名称

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大屏更新项目

处罚类别

罚款;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事由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合肥屏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40100MA2WU58Y69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林颖

处罚结果

按项目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对单位罚款人民币叁仟捌佰贰拾伍元(3825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决定日期

2026-3-17

处罚机关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404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6-3-19

   

安徽省淮南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