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再监督”机制 护航政府投资工程建设

——淮南市公管局参加全市“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工作”政策解读会

发布日期:2021-11-30 15:47作者:督查科 赵玉洪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号:【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保证工程建设的质效, 2021年11月26日下午,淮南市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工作”政策解读会在市政务中心D楼会议室召开,市纪委监委副书记徐平、市纪委常委周青,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园区)及纪委监委的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有关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等120人参加会议。市公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按照市纪委监委的安排,对《淮南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专题解读。

市公管局首先介绍了《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是落实市委开展“对标提效能  助力大发展”、“高质量发展我们怎么干”的成果体现,是解决淮南市建筑业产值不高、发展体量不足现状的需要,是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降低工程质量等突出问题整治的需要,是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需要,是落实省住建厅等17部门有关“联合体投标、异常低价评审、引入信用评审、评定分离”四大举措的需要,是预防和惩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需要,是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各职能部门适应监督工作新常态的需要,是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效率,保证工程质量的需要。其次市公管局从《暂行办法》的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建立的联动协作机制、内部分工机制、违法线索会商机制等监督机制,采取在线监控、现场监督、查阅复制、询问、组织调查处理、参加事中事后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解读,明确将政府项目是否存在“三超”、“三边”、“三改”、“三违”、“三变”、“三标”、“三无”等七个方面作为纪委监委的监督重点,并结合《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要求,解读了各业主单位、发展改革部门、公管部门、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工程管理部门等单位在政府项目的职责任务、纪律要求,最后介绍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台账的建立和《廉洁承诺书》的实施运用。

会议指出,《暂行办法》是市委、市政府着眼于淮南的实际,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为抓手,着力推动淮南市的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全市各级党委(党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精准把握文件要义。深刻认识到《暂行办法》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的意义,纪检监察机关对政府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要打破监管壁垒,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压实各方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要不断健全监管体系,整合监管力量,共享监管信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夯实工程建设中建设、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责任。三是严查违纪违法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市纪委监委、审计、公安等部门要建立联合办案机制,严厉查处在招投标、工程建设、材料采等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暂行办法》是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以市纪委名义印发的,要进一步明晰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要明确时限。《暂行办法》从202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未完工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都需要按照《暂行办法》纳入纪委监委的监督范围。三要注意沟通。对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加强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同时《廉洁承诺书》和《登记台账》要逐项目登记,做好备查工作。

此次政策解读会,同时也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工作的动员会、部署会,对参会人员全面领会、准确把握《暂行办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