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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新村安置小区公建配套项目

发布日期:2019-09-04 08:36作者:淮南公管局阅读:字号:【  

 

 

 

淮公投处字〔20197

投诉处理决定书

项目名称:滨河新村安置小区公建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2019GCHNG995

投诉人: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人法定代表人:郭长林

投诉人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旱西关街26号旱西关街38#商住楼401

被投诉人:评标委员会、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淮舜南路华茂大厦

被投诉人电话:0554-7783100 

招标人: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诉人不服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的滨河新村安置小区公建配套项目的质疑答复,于201974日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投诉事项为:1.一阶段、二标段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并没有公布哪些公司是进入商务标评审的前七名,更没有现场公布各家技术标得分情况;2.评标委员会判定投诉人废标,并没有给出合理解释。附表一投标单位综合得分表入围名单,表明投诉人一开始是入围前7名的。若投诉人废标,只须公示5家入围公司即可,自相矛盾。

经审查,投诉事项1是对开标过程的投诉,投诉人未在法定时间内质疑,不予受理。投诉事项2符合受理条件,依法予以受理。

招标人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处理质疑时,作出的质疑答复称: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第一阶段“对投标人资格和技术标进行评审”的过程中,发现投诉人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材料中,未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回执单。根据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标准”第5条及评标办法,故评标委员会对贵公司作出以下评审结果:1.资格审查未通过,作无效标处理;2.不进入技术标及商务标的评审。

经书面审理查明:1.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对投标人资格和技术标进行评审。凡技术标合格者5家(含5家)以下的,按得分由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商务标评审;凡技术标合格者5家以上、10家(含10家)以下的,按得分由高到低取前5名进入商务标评审;凡技术标合格者10家以上的,按得分由高到低取前7名进入商务标评审;技术标分数相同者同时进入商务标评审。第二阶段仅对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商务标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进行第一阶段评审时,只能看到投标人的技术标标书,无法看到商务标标书;2.《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执单。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执单放在商务标的商务标其他材料里。因评标委员会进行一阶段评审时,无法看到商务标,因此以“资格评审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回执单”为由,对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3.本次项目开标共12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2家单位资格评审不通过(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甘肃机械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5家单位进入商务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两阶段评标的要求。

我局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投标文件的评审决定依据充分,理由充足,应当予以支持。

依据《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经研究做出如下投诉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意见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意见之日起60日内向淮南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