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职能概述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度,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行政处罚权
(二) 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交易规则,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贯彻执行。
(三) 依法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牵头编制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导和监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和服务工作。
(四) 推进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一体化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行、服务等工作。
(五) 依法受理和调查处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履约纠纷;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职。
(六)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进场的实名登记和考核评价工作及评标专家的现场管理和考核工作。
(七) 负责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招标釆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信 用档案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八) 对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投标保证金缴存和清退情况实施监督。
(九) 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